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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产品是否需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批复-国认证函[2007]26号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7508    文章录入:

关于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产品是否需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批复-国认证函[2007]26号

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:

  你局《关于“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”产品是否需要进行“3C”认证的请示》(湘质监认发[2006]273号)收悉。经研究,来文中所指的“具有防盗报警功能的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”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,未经CCC认证不得擅自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它经营活动中使用。

国家认监委
二○○七年二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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