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一般贸易进口3c免办咨询
您好!我司有一般贸易进口的产品,(我司自已生产的产品)编码:85311000,名称:防盗报警器。进口维修后再复出,请问进口时需要做3C还是3c免办证明呢?需要提供什么资料?谢谢!
3C认证技术数据服务部(解伟东)021-51095580
答:你处进口货物情况不属于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四十二条中可申请3C免办的情形:
(一)为科研、测试所需的产品;
(二)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;
(三)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;
(四)工厂生产线/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/部件(不包含办公用品);
(五)仅用于商业展示,但不销售的产品;
(六)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(含展览品);
(七)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;
(八)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者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;
(九)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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